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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索引号:
1606465387617156
信息分类名称:
发布机构:
秦安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9-24 16:25
名称:
【秦政公〔2019〕8号】秦安县人民政府关于秦安县2019年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补偿安置的公告
文 号:
秦政公〔2019〕8号
主题词:
秦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秦安县2019年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补偿安置的公告
秦政公〔2019〕8号
秦安县2019年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我县西川镇吴川村集体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现将征收补偿安置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情况
(一)项目名称:秦安县2019年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地位置:西川镇吴川村
(三)征地地类及面积:拟征收集体土地4.5214公顷。其中:农用地4.5214公顷(均为园地)。
二、征收实施单位
西川镇人民政府
三、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
该批次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及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17〕17号)执行。
四、征收土地农业人口的安置
本次征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以货币安置和符合条件农民自愿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两种方式安置。村委会及当事人对拟订的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秦安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4日